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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和律师聊了聊,关于各种不合理裁员

来源:网上聊天 时间:2022/6/27

我们和三位律师聊了聊。

文/托马斯之颅秋秋

裁员,可能是游戏行业近期最愁人的一件事。

对员工来说,裁员意味着打乱原定的工作和生活计划,一些不合理的裁员举措,甚至会损害大家的身心健康。

而对公司来说,裁员也实在不算轻松。如果不能好聚好散,搞出舆论危机,甚至影响留下来的团队和业务,那更是双输的结局。

在法律当中,关于裁员流程和补偿方案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里,总有公司会通过不那么体面的方式,比如变更工作地点、调高绩效考核、调岗甚至降薪等手段,诱使员工自愿离职——如此种种,员工该如何应对?

针对这些问题,5月31日,葡萄君邀请到了融力天闻的沈奕枋律师,以及诺诚游戏法的朱骏超律师、姚伊新律师线上直播讨论,他们也都是多家知名游戏公司的法律顾问。

以下为经过整理的直播内容,希望能帮到那些有需要的从业者:

01

核心争议:被裁后补偿金怎么算?

葡萄君:三位律师好,我们先聊一个最实际的问题——如果现在我的公司每天风声鹤唳,HR突然给我发了条信息:"来,我们聊一下。"这个时候我需要做哪些准备?

沈奕枋:如果已经收到裁员风声了,那么劳动者可以先整理一下最近十二个月的收入资料,借此计算一下自己能获得的法定基础补偿金额(也就是N+1中的N)。然后看一下公司给到的补偿方案中的金额,是不是与这个数字有太大的差距。

计算公式以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准: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推定,每满一年补偿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则补偿半个月工资。例如员工入职2年3个月,按照规定应该获得2.5个月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HR在我们没做任何准备的情况下就来约谈,那可以先把公司给到的补偿方案记下来,回头计算一下自己是否吃亏,然后再跟HR商量。

葡萄君:有些同学说自己会提前准备录音笔,不让公司占到任何便宜。这样的做法有效吗?

朱骏超:录音这种行为我个人认为相对可行,但它不一定会在未来形成证据,只能作为未来员工与公司持续协商、反映公司裁员真实情况的凭证。

因为有些公司会在首次约谈时告知员工裁员的真实情况,比如项目解散、经营不善,但如果后续协商不成,公司可能会采取其他方式引导员工离职,比如说能力不足、违反公司制度,或者设置高绩效让你自行辞退。

葡萄君:所以这里有一个常识,是裁员需要进行多轮的沟通,我可以直接拒绝HR第一次提出的方案。

朱骏超:对的。

葡萄君:关于补偿方案,N+1和2N都是在什么情况下成立的?

朱骏超: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可以先看一下N的赔偿基数问题,有很多员工会认为它的基数是每月的基本工资,但其实应该是前12个月应发的平均税前工资,里面包括了年终奖、绩效、津贴等等内容。比如员工基本工资每年12万,其他奖金加在一起也有每年12万,那我们N的基数应该就是(12+12)/12,即每月2万。

沈奕枋:N+1中的1,是指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三种情况下,企业应付给员工的代通金——即公司使用一个月工资,来代替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这个代通金的发放选择权在企业,如果企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到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他就可以不付这一个月的工资。

2N一般是指赔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给员工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葡萄君:我怎么知道自己的离职赔偿方案适用哪一种?

沈奕枋:在员工不犯错的前提下,如果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沟通成功一般都是N+1(单位没有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情况),甚至有时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N的经济补偿金,例如: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2N的赔偿金是具有惩罚性的,常见情况是单位违法解雇员工。

姚伊新:一些公司HR会考虑成本问题,综合考量使用哪种补偿方案。比如在员工工作满半年但未满一年,那么他的N+1和2N的赔偿数额是一致的,企业就可能会选择强制裁撤并赔付2N的赔偿金,让员工尽快走人;如果员工比较激进,认为公司的裁员是违法行为,要去劳动部门投诉,那么HR甚至会答应给他N+2、+3的补偿方案。

葡萄君:那如果公司曾发给我期权、股权,或许诺年终奖,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结算?

姚伊新:这个情况在实例中争议还是非常大的。如果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员工主张按照往年惯例,获得对应年终奖,还是很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沈奕枋:仲裁员/法官先会看双方先各自计算的金额,如果双方金额能对得上,那么就皆大欢喜;如果对不上,那么仲裁员/法官会分别询问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计算依据、公式等情况,再综合考量给出裁决/判决。

朱骏超:我个人认为,在仲裁的阶段,年终奖、津贴、绩效、项目奖金等补贴性质的内容,一般会被确认为企业自主决定的内容,因此整体来说对员工不太有利,尤其是在奖金不明确、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

葡萄君:那期权和股权呢?因为我发现一些期权协议上标明员工离职期权作废,那被裁也算是正常离职吗?

姚伊新:这要看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具体期权/股权激励协议。因为一些重大的期权/股权激励协议都会做得非常周全,什么情况下公司会回收期权/股权、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等等都在协议中明确了——一般来说无论是自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都要按约定收回期权/股权。

朱骏超:期权的争议相对较大,因为期权大部分是分阶段成熟的。比如授予员工%期权,分5年成熟,那么第二年可能员工仅享有40%的期权,如果这时被辞退的话,成熟的期权可能会被保留,未成熟的期权可能就不能保留了。

葡萄君:所以为了保护自己,在签类似的合同之前也要认真多看看。

朱骏超:对的,但大部分期权/股权激励协议使用的都是模板合同,员工真正能改的可能性不大。

沈奕枋:类似的协议主要由企业主导,只能说在签订之后,大家可以仔细看一下协议内容,比如什么时候行使权利、什么时候能够成熟变现,离职前后的变化等等,然后掌握好这些节点。

葡萄君:再来聊一些细节问题,比如在年假未休的情况下被裁,年假可以折算吗?有人甚至说他的年假已经累计超过天了。

朱骏超:如果有未休年假的话,还是要去申请或者进行对应补偿的,这个是合理而且常见的情况。

姚伊新:这主要还是根据各个公司的具体规定内容来判断。比如一些公司的员工手册可能有明确规定,年假必须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休完。如果你在上个年度没有及时主张权利,下个年度就不会享有之前的权益了。

沈奕枋: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或者不可抗力,未休年休假到期超过一年的话,去仲裁也可能不会被支持的。

葡萄君:如果有人在仲裁的时候,说我在公司,那我是否可以主张把这部分加班费进行折算?法律会支持吗?

朱骏超:加班费的问题非常复杂。比如有些公司加班需要有审批或凭证,否则不算加班;再比如员工索取的数额往往非常大,这需要员工和公司双方需要分别梳理考勤等情况,从而对加班费补偿的数额进行协商。

其实在互联网行业,加班大多与项目奖金或年终奖挂钩。因此也会有一些公司,会以年终奖、项目分红等形式跟员工事先约定,该年度的工资确认没有争议,加班费等内容也已处理完毕或者抵销了。

姚伊新:还有一点是加班费的基数,这一点大部分都在劳动合同中已有约定,是以基本工资为标准,而非包含奖金等在内的实际收入。

02

当HR开始搞小动作

葡萄君:上面我们说的都是接受裁员措施的情况,那如果补偿方案没谈成,HR开始以员工绩效不达标、违反公司规定等令其自愿辞职,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

沈奕枋:这个问题的举证责任还是在公司。如果他们判定员工的绩效不达标,那么必须提供有效的考核指标、该员工日常的考核记录、员工确认绩效的清单等证据。

同理,劳动者也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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