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拒绝加班被开除,
为啥反赔老板1.5万元?
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在一起因员工拒绝加班被开除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仲裁和法院均支持了被开除员工要求支付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求,但为何该名员工又成了被告并被判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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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某公司负责人赵某要求女员工小张加班遭拒,赵某便以此为由将小张开除。小张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小张工资和非法辞退赔偿金。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又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某个人支付小张工资和非法辞退赔偿金,但赵某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
小张一气之下将自己被违法开除的事实经过和与公司交涉维权的过程配上赵某本人姓名、照片、公司名称及贬低人格的词语制成视频发到某知名网站,引发多万人次浏览,差评恶评如潮涌至。
网上声讨逐渐发展成为线下对赵某的人身攻击。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陌生辱骂骚扰电话不断,赵某身心备受摧残。
赵某一纸诉状将小张及某传媒公司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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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最终,法院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判决小张及某传媒公司二被告停止侵害原告赵某名誉权的行为,并立即删除相关侵权视频。
被告小张在某网络平台发布道歉声明,赔偿原告赵某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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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法官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反映问题发表言论要实事求是,煽动舆论形成网暴要负法律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亦应履行法律义务,对明显的侵权言论没有采取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的造成严重后果也要承担责任。
“借名买车”发生损失谁来担?
为规避车辆调控政策,借用他人指标,签订“借名买车”合同,靠谱吗?据工人日报报道,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的一起相关案件中,法院认定为“借名买车”而签订的购车合同无效,判决4S店返还购车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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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刘先生因自己没有北京的购车指标,无法购买车辆上牌。在与一家4S店销售聊天时得知,可以借用或租用自己朋友、家人闲置的北京车牌,以他们的名义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然后再与车牌出借人约定车辆归自己所有即可。
于是刘先生找到了好友孙先生,以孙先生的名义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并代替孙先生垫付定金2万元。后因孙先生不同意出借车牌,拒绝前往4S店办理后续的购车手续,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该公司也拒绝退还定金。
刘先生以合同无效为由将4S店起诉至法院,要求4S店退还定金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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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
庭审中,4S店一方称,合同无法履行是刘先生的原因导致,因此不同意退还定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先生及4S店均认可实际购车人为刘先生,且约定如发生退款,应将款项直接退还刘先生。4S店在刘先生支付2万元款项时对其不具备北京市购车指标的情况属于明知。刘先生借用他人名义向4S店购买机动车,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及内容均违反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合同应属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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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结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刘先生要求退还定金2万元的诉讼请求,但对其要求赔偿资金占用费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资讯
虚拟主播纳入标准建黑名单和退出机制
图为一名主播在直播间带货。新华社发
近日,广州市地方标准《直播电商营销与售后服务规范》正式实施。《规范》旨在规范直播电商营销及售后服务,促进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规范》对虚拟主播进行了定义并纳入标准范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夯实了直播平台和MCN机构的主体责任,如要求“应当记录、保存直播内容,保存时间不少于六十日”“应建立直播主体、主播、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商家的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对主播和商家等进行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对签约主播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各级主播设置对应的培训计划、管理机制”等。
此外,该《规范》还指出,主播即通过直播方式,直接面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或服务信息、与消费者互动并引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主要营销或销售人员,主播包括自然人主播、虚拟主播。
实力“坑哥”!
男子无证醉驾被查冒用哥哥身份被识破
男子无证还醉驾,被查获后竟然给交警提供了有驾驶证的孪生哥哥的证件信息,最终被警方识破!
据法治日报报道,10月13日5时28分,新疆温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S线63公里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夏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mg/ml,达到醉驾标准。民警拦下夏某的车,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夏某谎称未携带驾驶证,并主动向民警提供了姓名和身份证号。
民警查询了其提供的姓名和身份信息,未发现异常。于是,民警依法将夏医院进行抽血查验。
到医院后,民警询问夏某家庭情况时发现疑点,决定再次核实其身份。夏某身上仅有的手机成了突破口,在民警要求下,夏某打开可以实名认证的软件,显示出的名字与其之前报出的同姓不同名。
“你刚刚不是说叫夏某吗?”民警问。
在实名信息证据前,夏某如实交代自己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担心会被加重处罚,所以冒用了孪生哥哥的信息,本以为能蒙混过关,结果还是被民警发现。
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夏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防范养老诈骗普法短视频登上地铁公交
自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增强人民群众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检察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联合北京市石景山区检察院,在石景山区古城街道的大力支持下,策划推出防范养老诈骗普法短视频作品《“公寓养老”黑话大起底》。
据检察日报报道,9月底,该视频“登陆”北京市公共交通系统,出现在北京市10余条地铁线、余条公交线路近万辆公交车以及四惠、清河等重要交通枢纽的电子屏中,于每日早晚流量高峰时段循环播放。
“反向抹零”再现!超市:正整改系统
10月19日,辽宁大连,有顾客称在新隆嘉超市消费5.89元,现金支付5.9元,遭“反向抹零”1分钱。21日超市员工称,线上支付会精确到分,现金不行,正整改系统。
之前10月3日,也是在辽宁大连,有餐馆被曝四舍五入反向抹零后,向顾客多收一毛钱。顾客实际消费.9元,餐馆却收费元。10月5日,涉事餐馆就此事致歉,表示当日系统抹零操作不当,愿意接受相关部门处理。现正在积极排查近期所有向上抹零的顾客,及时联系道歉退返。目前,向上抹零系统故障已修复。
据极目新闻报道,“反向抹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随意多收钱不告知消费者,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此前多地都有餐厅因此被监管部门处罚。收的时候,或许只是一分两分,罚的时候,可就没有那么客气了,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江西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方案
近日,江西印发《江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十大行动共计41项针对性措施,切实帮扶残疾人群体就业。《方案》提出,到年,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2.5万人和每年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不少于1万人。
据人民日报报道,在鼓励帮扶困难残疾人就业方面,江西将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低保待遇延退3年。针对农村残疾人,《方案》提出为三类重点监测残疾人群(边缘易致贫残疾人、脱贫不稳定残疾人、突发严重困难残疾人)提供“”服务,即提供至少1次职业指导、3个岗位信息,推荐至少1个培训项目。扶持农村阳光助残就业基地建设,每年安置不少于0名农村残疾人或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针对残疾高校毕业生,大力实施就业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建设全省高校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工作联系平台、全省高校残疾人大学生数据库、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互联共享机制,促进就业创业服务向残疾人大学生群体倾斜。
出现症状私自就医
内蒙古乌海一确诊病例被立案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一男子从涉疫地区返回后,不但不报备,而且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出现症状后还私自就诊。目前,于某某的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被海南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据中新网报道,10月8日,货车押运人员于某某前往涉疫地区送货。10月11日,他乘坐货车返回乌海。返乌后,于某某逃避疫情防控检查,不但不按疫情防控规定报备和居家隔离,还多次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出现症状后,于某某仍不向社区和防疫部门主动报告,私自到个体诊所就诊。10月17日晚,于某某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北京警方推出20项新举措利企便民
近期,北京公安机关在上半年已经自主推出24项改革举措的基础上,再次推出20项利企便民改革举措。
据工人日报客户端报道,这些新举措主要体现在服务“两区”建设、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升服务管理质效利企便民、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其中,在服务“两区”建设方面推出3项举措,包括开通参与重大涉外活动企业外派员工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优化外国人出入境服务网点布局,拓展“两证联办”受理模式。
在提升服务管理质效利企便民方面推出11项举措,包括深化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4项举措。
问
快餐店员被临时安排送外卖
工资怎么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是一家快餐店工作人员,负责接单和派送外卖,国庆期间单位安排我值班,在人手不够的时候,我也要临时出去送外卖。外卖小哥是按照“送单”数量来计报酬,我平常则是领固定工资,像我国庆假期遇到的这种情况,工资福利该如何计算呢?
比较复杂的是,平常上班我们都是8小时工作制,国庆值班则是10小时。那么,比平常多出来的2小时,我能要求老板支付报酬吗?
重庆刘先生
为您释疑
刘先生您好!
首先,我们要明确,值班和加班是有区别的。两者虽然都是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延长,也都要经过一定的批准手续,但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值班是指用人单位为临时负责接听、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轮流进行的值班,它不是为直接完成生产任务安排的加班。而加班是指劳动者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外从事原来的工作。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是否有一定的休息时间。
按您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您在国庆期间的工作性质不属于值班,而是加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工单位发放节假日加班工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您在10月1日~3日工作,属于法定休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如您在10月4日~7日工作,属于休息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可以以补休形式替代加班工资)。您可以根据加班事实和劳动法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
重庆伟盟律师事务所陈卫东律师
本期编辑:周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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