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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6岁女童幼儿园内摔倒身亡,更多细节出

来源:网上聊天 时间:2023/1/31

近日,安徽一所幼儿园发生一件不幸的事,让人们议论纷纷,对这个名叫程某彦才6岁女童的身亡,感觉到十分痛心。更多细节出来了,让人气愤不已。

程某彦

01,是怎样一回事呢,不妨先回顾这个事情的发生过程。

据公开的信息来看,事发时,正值幼儿园这个女童班级的课外活动时间,一些小朋友在这所幼儿园的室外游乐区玩耍。事发时,视频里清晰可见,有两个老师模样的大人在一旁。

6岁的程某彦,也跑到一个滑梯上去玩耍,目测这个玩具有1米左右的高度,她二、三步就爬上去了,手上抓着一个扶杆之类的东西。这时,下边又上来了一位小朋友,也要上来玩耍。据程某彦的爷爷讲,后来的小朋友压了程某彦一下,程某彦就掉下去了。

有小朋友看到了这一幕,给在一旁的老师讲,老师没有听到。过了一段时间,老师没有发现这名程某彦,叫了几遍也没有回应,就去找,结果在滑梯下面找到了程某彦,脸朝下闭住了呼吸。

老师才慌忙叫在外等待接女儿的爸爸,小女孩爸爸冲进去一把抱起孩子,可惜脸色已经发青;又急忙抱到隔离卫生院简单处理,医院,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了。

这件事太让人心痛了。

最近这几天,关于幼儿园小朋友的事,已经有两起上了热搜。前面一则,南京一幼儿园两个小朋友抢玩具,一个小朋友伤了一个鲁姓小朋友,鲁爸爸到家兴师问罪,掌掴小朋友,导致小朋友被打伤,推倒60多岁老人致使骨折,最终鲁爸爸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了。

02,小女孩程某彦到底是什么原因死亡的呢?

当地警方也给出了通报,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性,通报具体说:

“11月8日17时04分,程某某拨打报警,称其女儿程某彦在屯溪某幼儿园玩滑滑梯摔倒。警方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程某彦已由接走;综合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调阅公共视频等情况,排除刑事案件可能。程某彦送医后于当晚抢救无效死亡,善后事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稳妥处理中。”

警方的通报并没有给出程某彦真正的死亡原因;据说,小孩的肝脏损伤很严重;另外,头朝下摔落,也有可能是压迫呼吸,窒息所致。

03,这场悲剧的现场,有一些细节,非常让人气愤。

细节一:课外活动时间,有老师在现场,从视频里看,老师好像并没有非常仔细地照顾在玩耍的孩子们,不是在聊天就是在看手机。

细节二:程某彦摔倒时,有小朋友还喊了老师,但是令人疑惑的是,老师竟然没有听到,是什么事情让她那么专心,以至于连自己学生小朋友的呼叫都没有听到。

细节三:据网上一份自称孩子家长的录音透露,小孩被窒息了2分多钟后老师才发现,发现之后也不去处理,而是喊家长去抱着孩子处理,老师始终没有帮忙。

细节四:这家幼儿园室外供孩子游乐的设备设施,是否都完好,是否都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呢?

这些细节,都指向一个核心:事发现场老师为什么不仔细地照看孩子们呢,如果全程仔细地照看,或许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

幼儿园的孩子们都是一些天真烂漫、不知所以然的小朋友,一个班的小朋友人数又是比较多,幼儿园老师们不仔细、不时刻看好,怎么行呢?

04,大家比较好奇,这家幼儿园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幼儿园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也有律师分析建议说:女童父母可以作为监护人,直接向幼儿园所在地的基层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该涉事幼儿园作为被告人。

一般诉讼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这个案件采取“过错推定原则”,也就是说举证责任颠倒过来了,虽然是作为女童监护人提起诉讼,但是无需承担举证责任;幼儿园则必须举证,证明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否则,幼儿园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多么可惜呀,多么痛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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