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未见的闺蜜来到我家暂住,顺便找工作。
可一个月后她却失踪了,只留下一只她带来的黑猫……
门铃年鸥响了,我看看时间,正好是晚上九点。看来阿晴还是准时的。我从沙发上起来,穿着拖鞋前去开门。以防万一,我还是从大门猫眼往外看了看——是阿晴没错。
我打开门,向多年不见的闺蜜露出微笑。“嗨,阿晴。好久不见。”
“真的是好久了,贝贝。”阿晴以疲倦的微笑回应我,“先让我进屋,外面好冷。等我放下行李,再好好抱抱你。”
她看起来和十年前变化不大——瘦削、高挑、漂亮,就是多了点黑眼圈,看来一路上也没怎么补妆。她的行李也不多,就一个红色大行李箱,和背上背的……
一只黑猫。这只猫被阿晴装进了专门的宠物背包里,正用好奇的眼神四处张望。“你带了一只猫?”我惊讶地问道。几天前她打电话请求借住的时候,可没提到过这只猫。
“对呀。我告诉你了哦。”她说,“你不会忘了吧?”
我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先让她进屋。阿晴拖着行李箱走进来,把箱子和背包随意一放,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也拥抱回去,暂时忘了那只猫的事。
她身上有雨水和烟尘的味道,看来这一路也不轻松。“十年了,对吧?”她轻声问道,“十年没见了,你还是跟以前一样好。”
我拍拍她的肩膀,没有说话。十年之前,我已经发誓此生再也不会见她……然而三年前的一个晚上,她哭着给我打来电话,一边抽泣一边道歉。伤痕也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淡。
也许我们俩再也不能像小时候那样是无话不谈的闺蜜,但时间流逝,爱和恨都会变淡。
谁说阿晴和贝贝不能继续是对方最特别的好朋友呢?我拍拍她的背,放开手臂。阿晴又笑了笑,把地上的猫包解开,将那只黑猫抱出来。黑猫喵了一声,打量四周,没有乱跑。
我确实不记得她说了要带只猫过来。但她说我忘了倒是有可能的——我患有比较严重的健忘症,这几年来都得靠专门的药片来缓解。
虽说我现在已经大有改观,偶然忘记事情的情况还是有的……但是一只猫这么重要的事情……算了,毕竟她住不了多久,我也不讨厌小动物。我把她带到次卧,帮她放好东西。至于猫,想必阿晴自己能安置好。
“房间就是这样了。”我告诉她,“这个是爷爷他们留下来的老宅子,位置偏远,装修老气得很,面积倒是挺大。外面还有个小花园,明早带你看看。”
阿晴又抱了我一下:“太棒了。好姐妹,这次……多亏你在。等我把事情办好,一定好好报答。”阿晴还是跟之前一样不拘小节。我多年独居,不太习惯这么多的肢体接触,便轻轻挣脱,让远道而来的她早点休息。
一直到十一点,我才躺上床。睡前我没忘了按时吞服一片蓝色神经镇定片。房间里漆黑一片,平日里万籁俱寂的空气中有隔壁阿晴隐约的鼾声,以及猫儿的细微动静。我有点睡不着。
阿晴和我从小一起在B市长大,一起上小学,一起上中学,一起考上B市的大学。我自幼精神有点衰弱,记忆力不行;但阿晴漂亮、开朗,一直是人群中的焦点,无论是同学、老师、家长,都很喜欢她。
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成为了最好的朋友,只记得她是唯一一个叫我贝贝的人,也是每次我被欺负时站出来帮我的好姐妹。到了大学,我与初恋男友阿龙结识、恋爱;她也有众多的追随者。我们会约着去逛街,带着各自的男友四人约会,一起吐槽学校。
一切都很美好,直到我与阿龙分手。阿龙的大男子主义有点重,经常批评我,说得最多的就是“你怎么又忘了”——就是在那时,我的神经衰弱愈加严重。
后来他再也受不了我,不顾我的哀求,坚决地分了手。
他在一个月后就和另一个女生在一起了……是谁都好,为什么偏偏是阿晴?
阿龙说在分手后和阿晴诉苦,才慢慢滋生感情。但是我不信。阿晴有我没有的一切,而我曾经只有阿龙这一人。阿晴抢走了他,就像大卫王夺走了乌利亚唯一的宝贝。此后我再也没跟阿晴说过一句话,毕业后就来到了A市工作。
我一个人住在爷爷留下的老宅中,在网上码字工作,大部分时间居家办公,事业平淡而稳定。这期间,我向心理医生寻求帮助,开始长期服药。三年前我接到阿晴的电话。
电话那头她泣不成声,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的经历:阿龙和她不久之后就分了手。而她自己生活也并不平静,做过许多工作,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许多人,始终没有安定下来。我忘不了她对我的背叛,也忘不了她对我的好。
慢慢的,我们恢复了联系,偶有联络,互相交换一下生活的状态。我的日子过得枯燥但稳定,而阿晴那边似乎一直处于四处漂泊的状态。不久之前,她说自己存了一点钱,准备到A市发展;我经过考虑之后,同意了她到我这里暂住。
最要好的朋友和最痛恨的仇敌,有时仅一墙之隔。我思绪翻涌,不知道到了几点才睡着。
第二天起床,我破天荒地被别人叫醒了。
我一边揉眼睛一边走出房间,一睁眼就看到阿晴只穿了件内衣就在厨房忙活。我赶紧去帮忙。过了一会儿,我们坐在一起吃早餐,跟十年前没什么不同。那只黑猫过来蹭我的腿,于是我给了它一点面包。
我们一边吃早餐,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这只猫是你什么时候养的?”我问她。
“前年我在住的附近捡的。你不用怕,我早给它打了疫苗,不会有问题。”
“嗯,我倒是不介意这个……不过阿晴,我们这儿是郊区,出门就是花园,周围也没遮挡,你不怕猫跑掉了吗?”
阿晴弯下腰摸摸黑猫毛茸茸的脑袋。“不怕。它乖得很,从捡到起就一直跟着我,出门也不走丢。可能它知道是我救了它。毕竟当时我也没人管,就同病相怜咯。”她做了个鬼脸,“猫没有那么笨,它们记得主人。”
我能想象阿晴捡流浪猫,却很难想象她“没人管”的样子,她周围总是有人献殷勤。我低头看看这只聪明猫,猫也用黄色的大眼睛凝视我,直到我转移视线。我和阿晴边吃边聊,自然而然的,我们的话题又跑到了单身这件事上。
“有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才二十岁,可笑么?”阿晴说,“但一醒来就意识到那是十年前了,真残酷。三十岁的女人了,是时候为自己做点考虑啦。靠男人可不行。”我们默契地没有提及十年前那件让我们决裂的事,好像两人都把它忘了。这样也好。
阿晴又说起了这些年做过的事情:唱歌、吉他、宠物医生、美食博主、夜店调酒师……很有趣,但没存下钱。相比起来我觉得我过的生活还行,起码有个老一辈留给我的房子,以及简约生活攒下来的存款。我又尽量婉约地问起她接下来的打算。
“可能得先休息一下。”阿晴回答。她漂亮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疲惫,还有一丝寂寞。我想对于她这样一个浪迹四方的人来说,“休息一下”也是不容易的事。
当时我可没料到,这“休息一下”一晃眼就是一个月。
晚上睡觉前,我发现药瓶不见了。
我有点心慌。这药瓶价格不菲,我专门放在梳妆台的显眼位置,每天晚上一片,不可能忘,更不可能弄丢。我在梳妆台周围也找了找,确定没有。
“阿晴!”我大声喊,“你有没有看到我梳妆台上那个蓝色药瓶?”
“那个健忘症的药吗?我不知道欸。”
我浑身僵硬了一下。我从没跟阿晴说起过这个药,她怎么知道?我不想被人误解,即使是阿晴,也没跟她说过我的病症已经严重到必须每天服药的程度……
她怎么知道这药跟健忘症有关?我慢慢走到客厅,问她:“你怎么知道那是健忘症的药?”
阿晴坐在沙发上,素面朝天。
这一个月来她基本上都是这样。“那个蓝色药瓶很显眼啊,贝贝。”她回答时根本没看我,一直盯着手机,“那串英文挺长的,我有点好奇,就查了查,才知道是抗抑郁抗健忘的药物。不过我没动它哦,网上说它挺贵的。”
我没提及过,但是她专门去查了,还知道价格。我没说出自己的心思,又问了一遍她有没有在哪见过。阿晴摇摇头,建议我在梳妆台附近多找找。
我有点控制不住烦躁了:“我找了没有!”
阿晴抬起头,看起来有些莫名其妙,又有些委屈:“那我怎么知道?又不是我拿了。”
我无话可说,转身回房。几年来我都没断过药,不知道这一时找不到会有什么后果。这种进口的第一类精神药物可不能随便开,必须有医生处方……如果真丢了,麻烦就大了。
我在房间里转了两个圈,深呼吸几次,随后用手机给我的心理医生留了言,看他能不能先给我开一瓶应急。脑子里有个声音悄悄提醒我:一瓶药是两个月的量,那就是两千块钱哦。我感到了一点焦虑。
哒哒哒,卧室门上传来敲门声。我打开门。阿晴抱着黑猫站在门外:“药瓶什么时候不见的?还能开吗?”
“不知道。”我用一个答案回答了两个问题。
“别急,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突然出现了呢。我也经常丢东西,总是在不注意的时候又找回来。”
前提是这东西不是给人拿走了,我心里说。但是我很难不注意到另一个问题:“我不丢东西。我现在不忘事了。”我硬邦邦地回答。
“我可没说你忘事。”阿晴也皱起眉头。
“我从小就忘事。你知道了我的药,也知道我还有健忘症,所以你觉得我丢三落四。”
“我没有!”阿晴声音大了点,惊到了怀里的猫。黑猫从她手臂间跳下来,爪子扎到了我的脚背,很疼。
我有些厌烦了。
我厌烦了这只我不想要的猫;我厌烦了她寄人篱下,却对我大声说话;我厌烦了她不认真找工作的样子;我厌烦了她待在我与世隔绝的小家里,破坏我的清净;我厌烦了她总是让我想起最不美好的回忆。我任凭自己提高音量以压倒对方。
“你以为这样说,我就会觉得是我忘了?”我冲她喊,“我不会忘东西了!家里只有两个人,我没动药瓶,难道是猫把药瓶偷走了?”
但阿晴不是个被人一吼就退缩的人。“贝贝,你听听你在说什么!你觉得是我偷了你的药?我疯了?我又没健忘症,拿药去卖吗?!”
我已经几百年没跟人面对面吵架了。焦虑、烦躁、生气,交织在一起,我感觉到血冲上头顶。
“我不知道!”我抓住她说的这一点,“你没有工作!也没看你去找!你说了你没存款,那你用什么养活自己,啊?拿什么养活你他妈的猫?!”
阿晴气得满脸通红。情绪爆发的一瞬间,她抬起手,好像就要为受到无端的冤枉而给我狠狠的一巴掌……
然后她缓缓把手放下了。我们沉默地对视了几秒钟。阿晴性格不像我一样阴郁,她一定会痛痛快快地骂回来。我等着。
但当她开口时,声音中的悲伤远远大于愤怒:“果不其然。无论是男人,还是闺蜜,没人靠得住。我真是个傻子。”阿晴转身就走。
等她离开,我才反应过来。我在干什么?难道一瓶药比最好的朋友还重要?我赶忙跑过去,拉住她的衣服。然而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等阿晴转过身来,我已经流下泪来。
“贝贝,你要是不愿意我住这里,我今晚就走。”
我使劲摇头。“不要走。阿晴,我说错了……我太急了,那药……我相信你……”
阿晴叹了口气,说:“我不知道你的药去哪了。那你说的其它事情,都是真的咯?你嫌弃我在你家占着,没有去找工作?”
“没有,没有!”
“我一直在找,贝贝。但是我这个年级的女人了,总该为自己想想。做了这么多事,却没一件自己真正喜欢的。我以为在你这里,我能多一些时间,好好想想……”
“你想住多久都可以!”我急忙道,“我一时昏了头,都是胡说的,你不要在意!”
我们又在沉默中度过了难熬的一分钟。最后阿晴又叹了口气,抱了我一下。“谢谢你,贝贝。”她说,“不要担心,我不会打扰你太久的。这么晚了,睡吧。”
阿晴关上房间门后,我在门口站了很久。黑猫歪着头看我,不知道我们为何突发争吵,又突然和好。我抹去眼泪,回房睡觉。
我又一次失眠了。阿晴说,这个年纪的女人了,总该为自己想想。那我呢?自从十年前与这辈子唯一有过的男朋友分手后,我也是独身至今,难道我也会一直一个人?之前我一直不愿意多想,如今这念头又涌上来,像一只挥之不去的蚊子。
没错,阿龙不是个好东西,但最伤害我的是阿晴的背叛。
我从来没问过她,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她也从没再说过。我以为只要不提起,这道伤痕就能慢慢被抚平。我开始感觉到头痛了——这是精神状态不好的征兆。也许我那个心理医生是对的,人总要直面过去。但是我应该怎么做呢?
到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我已经忘了药瓶丢失的事情。
两个星期过去了,我仍然处于缺药状态。
我的心理医生是个大忙人。上次联系他,他的助理就说老师身在国外,不能开药,建议我找他的某个同行。然而他推荐的这些老师一个比一个没时间,预约都排到了猴年马月。
所以在他回国前,我只能每天服用点褪黑素。之前按时服药时还没注意到,原来我的精神问题已经有点严重了。
我每天最多能花三个小时在工作上,其余时间大都是睡觉和发呆。我的注意力很难集中,别人说过的事也记不住,业务处理更是一团糟,不得不减少承接任务量。时不时的头痛更是折磨人。
有时我会完全忘记某个安排,有时我会把一件事做两遍,仅仅因为第一遍完成后自己转身就忘了。如果今天不是必需,我一定不会出门前往公司。还好早上在公司时状态还不错,可能表现得有点傻,但开会时没出什么问题。
好久没到公司,今天的事情不少。下午的时候因为一件小事被老板骂了,说我最近像失了魂。
我无法反驳,只能把怨气往肚里咽。一下午我勉强打起精神工作,没有食欲而跳过了晚饭,一直到晚上八点才下班。走出公司时,我已经步伐飘忽,脑子一团浆糊了。
我提前下了公交,准备步行一站路回家。
时近初冬,九点钟的天空已经漆黑如墨,附近也没有路灯。郊区的空气冷冽清新,我一个人走在小路上,周围除了杂草丛生的荒地之外别无他物。当初本来想把老房子换成市区里的小公寓,现在看来这样也有好处,清净。
我慢步走到老宅附近,看见小花园的室外灯开着。这花园名不副实,面积仅有一个客厅大,又因为我疏于打理而杂草丛生。花园里干活用的铁锹、水壶什么的都被我随意放置,显得乱七八糟。
灯光下,我从前的闺蜜正坐在屋外小花园的木椅子上,而她的猫果然如她所说地没有乱跑,只蜷缩了身体,趴在椅子前的木桌上。
我远远地看着阿晴,突然有一种错觉:她仍然过得比我好。
这感觉令我震颤。她不用每天服药,一旦停药就失魂落魄;她居无定所,又可以四海为家;她即使不化妆,也散发出我比不上的漂亮和活力;我假装忘记过去,她真的已经不在意过去。
我步履沉重地回到家,没有进门,把背包扔在泥土地上,坐进了阿晴旁边的另一张椅子。
黑猫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打瞌睡。这时我看见阿晴的红色行李箱也放在桌子旁。我问道:“阿晴,你把行李箱拿出来干什么?”
“才下班呐。”阿晴伸了个懒腰,“天都黑了,好辛苦。”
“是啊。”我揉揉太阳穴。
“还头痛?”
“断断续续的。你的行李箱拿出来干什么?”
“我要走啦,贝贝。”
我停止手上的动作,不可思议地盯着阿晴,“走?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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